那鋒藏意古而又充滿力量感的漢字此時此刻睡在銀質的月亮上,肖樂策劃走過去拿著金線將它們串起來貼在紙上,亮燦燦的呈現在觀者的眼前。那么,一篇高質量的原創比賽演講稿應該怎么寫才更使人入神著人迷呢?肖樂策劃專業代寫機構(15183386961)為您貼心構思了以下段落內容。
各位評委:
要說“法在我心中”,先得說說“我心中的法”。人們是怎樣認識法的呢?有人引用了《現代漢語詞典》上對法的解釋是這樣的:“法”是“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,由國家制定或認可,受國家強制力保證執行的行為的規則的總稱,包括法律、法令、條例、命令、決定等。”難道人們的心中就是這樣去理解法的嗎?恐怕不是。不愛學習的人往往以為只要不打人、不偷盜就等于心中有了法,這當然是在太膚淺了!但這只是膚淺,未必能說他是壞人!還有一些人,開始接觸了一些法律條文的人,漸漸地知道了學法、守法的重要性,更知道遵紀守法要從點滴做起。這自然是好事。然而,當我發現社會上有的人,常喜歡高喊著“拿起法律的武器來捍衛 ?自己的權益!”
這句話聽得多了好像沒錯吧?但是在和諧的社會里人人都只會“拿起法律的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益”這社會還會很和諧嗎?《朱子家訓》上面說:“居家戒爭訟,訟則終兇”意思是平時在家,別吵架,別老愛打官司,這是沒有好結果的。我想,大家和睦相處,不吵架,不常打官司,這更加有利于和諧社會吧?還有,更有甚者,有人一面打著這面旗號,一面卻在干這損人利己的事情,還同時拿出了他的“法律依據”。我開始疑惑了!我開始問自己:“法到底是什么?”“建設和諧社會,法有用嗎?”偶然,我看到這樣的一句話:“勿以惡小而為之”,這是三國時劉備告勉自己兒子劉禪的一句話。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雖然歷經1700多年,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。然而現行的法律上也沒有這句話呀!“惡小而為之”可能是不犯法,但是“小惡不制,必然發展”,看看社會中那些犯罪分子哪個不是從“小惡”開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?就如一只小白蟻在船板上咬一個小洞是很不起眼的,但如果任其發展起來,船就會沉沒。人們所以而意識到:我們的所作所為,不能停留在“不犯法”的水平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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